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经个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、学院审核等,现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(其中6名本科生因无法通过一体化平台开展,现和研究生一起公示)。公示期:2023年9月16日-9月18日,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,联系人:李老师,联系电话:13667667249,邮箱:447968728@qq.com。
【关闭】